为落实市委、市政府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增强群众获得感,近日,北京市质监局印发了关于做好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有关工作的通知。朝阳区质监局综合服务中心认真落实“通知”要求,加强窗口服务,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涉及到的“开工告知”和“使用登记”事项提供便利,同时积极与相关科室沟通,全力做好这一重要民生工程。 在办理开工告知事项时,窗口工作人员提醒申请人可在市质监局网上办事系统申报电梯安装开工告知,告知后即可获得开工告知编号;也可在市、区行政服务中心质监窗口按现有方式提交电梯安装开工告知材料,同时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告知书》上标明是否属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 在受理住宅增设电梯使用登记材料时,需要在配送单上标注“住宅增设电梯”字样,以方便业务办理部门辨识,加快该事项使用登记的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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